廿二、工礦檢查
國民大會議事組臨時兼職人員,受邀來自不同機構,有一位係於考選部退休的同仁,得知我原任軍職,特別鼓勵參加國家考試,以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,而便於轉業。六十八年,得知考試院要舉辦特種考試,就針對應試類別及有關科目,利用公餘進修,報名參加了乙等人事行政特考,亦算不負所望,於錄取人員榜單中,看到自己的名字。
沒有多久,接到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的信函,徵詢參加職前訓練意願,既已考試,訓練豈能缺席。在訓練中又被推選擔任學員長,一面學習,一面服務,還兼負著溝通與協調的責任。
訓練結束,承人事行政局分發台北市政府派職,市政府人事處於六十九年元月發布人事命令,派我到市屬工礦檢查所,擔任人事主管,這該是我軍職退伍後,工作上的另一轉捩點,一切又要從新開始。
談到工礦檢查,起初有些訝異,在台北市住了三十多年,亦不知道市區或郊外,究竟有什麼「工礦」,位於那些區域。等到向服務單位報到之後,才知道原來是一個專為檢查工礦事業作業環境,預防職業災害,維護勞工安全衛生,增進勞資和諧的社會工作單位,對於促進國家經濟發展,推動工商建設,提高生產能力,幫助很大。
追溯台灣工礦檢查機構組織演變,可以從省政府於四十年所設置的工礦檢查委員會說起,當時是由建設廳、衛生處、社會處等單位,採任務編組方式編成,由建設廳長兼主任委員。後來認為其業務性質偏重勞工行政,遂將主任委員改由社會處長兼任,一直到五十年,才正式獨立成為一個建制單位。
當時省社會處長是傅雲先生,傅先生原先亦在國防部服務,是我們那個組的前任組長,有幾次他參加組內退休同仁會餐聯誼活動,提起編組工礦檢查委員會往事,道及建立制度,總是困難重重。至於台北市工礦檢查所,則是五十八年,台北市升格為院轄市時,奉准成立。我到職時,所長是唐皇先生,接著由林熾昌先生及蘇德勝先生,先後續任。
工礦檢查所辦公地址,最初在古亭區晉江街,靠近三軍總醫院,係租用私人公寓式樓房,所內編制,分有人事、主計部門及五個業務課,各課職掌,大致按一般檢查、專業檢查、危險機械檢查、災害調查以及綜合行政等事項劃分,在業務上受社會局督導。
人事人員原有其組織體系,一般人事工作者,常著重於人事勤務管理,有的更認為應該居於監督者地位。我初任人事主管,深感應摒棄獨立於機關組織之外的心態,在工作上採取了管理與服務並重的原則,甚而要用服務代替管理,很快就獲得各級同仁的敬重。
大約兩年之後,辦公室由晉江街遷到羅斯福路一段,南門市場八樓,場地寬暢,佈置開放,具有煥然一新的感覺。組織編制亦略加擴展調整,由五個課改為六個組,增設的一組,專門掌管營造業勞工安全衛生檢查。所的名稱,更把「礦」字取消,改稱勞工檢查所,以求名符其實。
多年來與所內同仁相處,從各方面觀察,「素質高、年紀輕、精神旺,」該是這個機構最大的特色,初步統計,同仁們學歷,在大專以上理工科系畢業者,達百分之八十三猶強,每位檢查員於上班打卡之後,即騎著機車,到事業單位執行檢查任務,並相機實施宣導,下班前再趕回辦公室,填寫相關表報,確實工作積極,服務熱心,且能學以致用,發揮所長。我年齡比他們大些,但相處日久,似乎亦被感染得年輕許多。而自己的主要心願,正是協助機關首長,帶領同仁們,在工作業務上,表現得更有活力。
我在所內服務期間,除了處理一般性人事業務外,尚經辦了不少其他重要事務,僅列舉四項,略加說明。
協調參加員工運動會:為了增進員工身心健康,展現活力,聯絡情感,充分發揮團隊精神,市府定期舉辦員工運動會,我到職那年,以及再隔兩年,先後辦理過兩次,曾協調鼓勵大家踴躍參加,許多項目,是由同仁自行報名登記,但為了爭取團體成績,還特別參加了連腳接力賽跑,五人一組,四組二十人,連合接力,兩屆都拿到冠軍,賽前曾陪同先行至附近體育場預習演練,同仁年紀輕,活力強,把握協合要決,曾於大會中得到表揚。
推行工作簡化:談到工作簡化,依業務性質似該屬於研考職掌,因其涉及人力運用問題,上級便一條鞭式的交由人事部門主辦。七十三年,市政府特別把勞工檢查所指定為實施工作簡化之重點單位,要求積極推行。我們接到通知,隨即組織專案小組,發動全所同仁,各就主管事項,一一自行檢討,針對作業流程,能刪的就刪,該簡的便簡,應併的即併,最後提出二十四個精簡項目,由同仁親自動手,從計畫、執行、落實,到接受考評,忙了五個多月,並編印簡化專集,經評鑑結果列為優等,收到了良好效果。
昇華自強活動:為了改正工作缺失,促進業務發展,每年年終都會舉行檢討會議,為了加強同仁互助合作,連絡友誼情感,常亦定期辦理自強活動,後來在所務會議研究決定,將二者合併舉行,先後到過草嶺、谷關、雪霸、合歡及阿里山等名勝,於歡樂中反省思考,在批判中不失溫馨,確實使自強活動昇華,更落實檢討改進發展效果。
共同研究學習:為求對勞工檢查業務能夠進一步了解,七十四年十月,承前後兩任所長推介,參加了一次專業講習,課程內容包含有勞工政策、相關法規、檢查技術等三部分,初到檢查所任職時,對相關業務認知不多,之後有時亦曾隨伴檢查同仁,到事業單位觀摩,實在說任何事務,越深入研究,越能體會到它的重要,使自己溶入所內業務之中。記得有一次上級蒞所視察,尚臨時應命彙整撰寫過所務工作報告。
七十六年八月,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成立,原由內政部勞工司掌理的業務,一併轉移,接著台北市成立了勞工局,勞工檢查所亦隨之改隸,配合勞工行政體制的全面整建,得以充實所內全面人力,把工作又向前推進一步。此時,蘇所長和所內許多同仁榮升調職,轉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服務,全所頓時顯現出一片欣欣向榮的景象。
就在這一年,政府對大陸開放,同意早年隨政府來台的民眾,可以返鄉探親,祗是對公務人員仍有限制,我為了想早些回家看望闊別四十多年的老母,就提前申辦志願退休,於十月正式辭別勞工檢查所。離開時,所內舉辦了一個盛大的歡送會,蘇所長和多位離職的同仁,特別趕回參加,那份珍貴的情誼,倒令我感到有點依依不捨了。
當年參加考試,所以選擇人事類科,亦有自己想法,主要是半生戎馬,服務軍旅,凡事抱著但求耕耘不計收穫的態度,退役轉業,憑考試分發,擔任人事人員,正是一個服務於人而不求人的職位,合乎自己理念。曾經有人不贊同我轉業,很慶幸由於自己堅持,使我因人事工作接觸到工檢業務,再從工檢業務認識起重業界,擴大了服務領域。
工礦或勞工檢查所,在人事上,一直是採行簡薦委制和職位分類制並用的單位,加重了工作者業務負荷,一時尚難道盡兩制利弊,不過卻曾建議過兩制合一,據說目前制度已有新的更張,內容如何,因離職已久,就不得其詳了。